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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華商報訊(記者陳琳)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省交通廳等部門出台的《關於加強國省幹線公路兩側用地管理的意見》,要建立最嚴格的國省幹線公路兩側用地限制活動制度,嚴禁在公路附近採砂、採礦、採石、取土、傾倒廢棄物等。
  根據規定,國省幹線公路兩側用地區域內,嚴禁在公路特大型橋梁上游500米、下游3000米,大型橋梁上游500米、下游2000米,中小型橋梁上游500米、下游1000米範圍內的採砂行為,嚴禁在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橋梁周圍200米範圍內,以及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範圍內的採砂、採礦、採石、取土、爆破作業、傾倒廢棄物等行為。在上述範圍內發生上述行為的,有關部門要及時制止,並依法處置。
  有關部門將聯合建立國省幹線公路兩側用地違法建築聯合執法機制,在國省幹線公路兩側用地內違法修建、擴建建築物和地面構築物或者未經許可埋設管道、電纜等設施的,由縣級以上政府組織國土資源、住房城鄉建設、交通運輸、公安等部門聯合依法處理。
  該《意見》2015年1月1日起施行,2019年12月31日廢止。   (原標題:公路特大型橋 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禁採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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