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蔣璟璟(華西都市報評論員)
  廣東珠海文園中學初一 6班有個叫阿文的學生,最近被當地婦幼保健院診斷為“孤獨症譜系障礙”,也即自閉症。其因擾亂課堂行為和威脅性語言等問題被家長投訴,學校一度拒絕其進入課室的事件。46人的班級已有42家長聯名向信訪局、教育局投訴,要求把阿文和其他同學分開。(12月15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家長聯合抗議,要求“驅逐”特定孩子的案例,此前在各地時有發生。對此,輿論總傾向於冠以“多數人暴力”之名,繼而加以批之。但,從阿文一事來看,評判其中是非曲直,或許並沒那麼簡單。
  患有自閉症的阿文,在學校內肆無忌憚、隨意搗亂,也難怪家長們會憤怒不已。一旦這種原始的“憤怒”,無法受到健全規則的約束,就註定會衍生一系列的衝突事件……那些不斷奔走、施壓的家長們,會懷著“拯救孩子”的使命感,抱持“受害者”的無辜心態,採取種種強勢的、挑釁性行動;而學校的主管者,也樂於迎合這種群體訴求,以某種“從諫如流”的姿態,順勢對“不受歡迎的學生”施加隔離。
  悲哀的是,關於處置“特殊學生”的方式,固有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,並未作出縝密的預設安排。這客觀上導致了,任何一起個例的最終結果,都要取決於現實的力量對比和直接的群體博弈。以阿文事件為例,數十位家長的“聯合施壓”,以及校方有意無意的“偏幫”,自始至終都讓阿文及其父親的“抗爭”,顯得孤立無援。若非媒體適時介入,他們註定只會在某種無力感中越陷越深。
  當然,在我們的教育傳統中,同樣有“不放棄每一個學生”的價值信仰。可是即便如此,那些特殊學生、搗亂孩子,還是會被每每視作異類,而被提防、被歧視、被區隔。此一現象是否說明,空洞、抽象的道德宣示,從來都無力約束現實層面的狹隘算計?事到臨頭,教育者和家長們,總是能找到各種理由,來說服自己的良知,甚至將赤裸裸的“傷害行徑”合理化。
  善待“特殊學生”,或者說“以合理方式對待特殊學生”,從來不能寄希望於,那些臨機決斷式的道德自覺。唯有在事前就對此類事態加以針對性說明,並由主管部門制定完善的業務操作規範,才能徹底規避各種形式的“臨時傷害”。當然,這個過程,必然要允許不同利益主體、不同專業背景者的充分參與,其後在“達成共識”的基礎上擬定規範。  (原標題:健全預設規範,才能更多包容特殊學生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i63ritez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